夹江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夹江县,地处四川省西南部,幅员面积748.47平方公里,辖11镇11乡、241个行政村,全县总人口35万。境内气候温和,雨量丰富,土地肥沃,物产丰富,尤以陶瓷墙地砖生产为西部诸省之冠,被誉为”西部瓷都”。夹江历史悠久,文化源远流长。夏为梁州之域,汉为巴蜀之地,隋开皇13年(公元593年)置县,因城西北有”两山对峙,一水中流”的自然形胜而得名。夹江交通便利,区位优势独特。西傍峨眉山,南临乐山大佛,北接眉山三苏故里,距省会成都仅126公里。扼成昆铁路之咽喉,据成乐高速公路之要塞,得青衣江水道之便利,是乐山市重要交通枢纽和物资集散地。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乐山市委、市政府将夹江县、乐山市中区、峨眉山市确定为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的”金三角”地区。夹江投资环境优越,基础设施完善。改革开放以来,县委、县政府立足长远,敞开大门,广交朋友,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以开明促开放,开放促发展的意识,为外来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的配套服务,加速城市街道、商场、宾馆建设,完善交通、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以优越的投资环境和优惠政策,筑巢引凤,引来一批又一批有识之士投资创业,大展宏图。目前,已有美国、加拿大、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15家外商在夹江投资办厂。夹江风光旖旎,旅游娱乐设施配套。青衣江畔千佛岩,有唐宋以来历代摩崖造像2470多尊,造型优美,雕刻精致,栩栩如生。全